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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焦作市岳西县最时大楼12号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24-10-01 来源:
本文摘要: 1月25日晚间,大名城发布公告,合作项目公司杭州弘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人借款人民币5.6亿元,贷款期限36个月,贷款用作弘招城公司在杭州余杭区塘栖镇运溪路131-7号地块住宅项目的研发。
1月25日晚间,大名城发布公告,合作项目公司杭州弘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人借款人民币5.6亿元,贷款期限36个月,贷款用作弘招城公司在杭州余杭区塘栖镇运溪路131-7号地块住宅项目的研发。公告表明,为确保上述合约的成功遵守,弘招城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对本次借款事项获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本公司作为弘招城公司股东之一 ,按34%的出资比例对本次借款获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应借贷金额1.904亿;弘招城公司另一股东南京弘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南京红太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出资比例对本次借款获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南京红太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实际掌控人获取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时,弘招城公司以持其有的浙(2018)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138796号土地使用权获取抵押借贷。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名城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弘招城公司出资比例34%的股东,另两家股东为南京弘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招商局地产(杭州)有限公司。公告称之为,累计本公告日,除对合作项目借贷外,公司无其他对外借贷事项。
累计本公告日,公司及有限公司子公司对为各级子公司总计追加借贷总额为人民币185.570488亿元。累计本公告日,借贷总额为人民币187.474488亿元,占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核净资产的 158.45%。
累计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借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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